论服刑人员家庭同居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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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慧 谢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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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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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服刑人员家庭同居制度有利于维系服刑人员的家庭关系、减少狱内性犯罪和减少再犯,但亦可能导致狱内关系不平衡、滋生腐败、管理失控。比较利弊,我国应建立服刑人员家庭同居制度。该制度应当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必须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而且对来访的家庭成员确实无现实的人身危险性;另外,被申请来访的家庭成员必须为配偶或直系亲属。为此,应建立健全服刑人员家庭同居制度的适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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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服刑人员 家庭同居制度 监狱 刑罚 |
文章编号: | 1008-8121(2007)06-0025-04 |
修稿时间: | 2007-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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