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失控之后……——北京市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付金祥滥用职权、受贿案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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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国文
,房家燕.权力失控之后……——北京市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付金祥滥用职权、受贿案剖析[J].中国监察,20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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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国文 房家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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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5月10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付金祥滥用职权、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消息传出后,很多熟悉付金祥的人都感到十分震惊:他任局长才两年多,怎么就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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