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因素对罪犯改造影响力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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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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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阳春监狱,广东阳春529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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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研究结果表明,法理情因素都对罪犯改造发挥重要作用,但影响力大小有差异。在相同条件下,总体上法因素的影响力最大,理因素次之,情因素的影响力较小;在适用对象上法因素对年龄较大的罪犯影响力较大,对年龄较小的罪犯影响力较小;情因素则相反,对年龄较小罪犯影响力较大,对年龄较大罪犯影响力较小;理因素则介于法和理因素之间,对中年的罪犯影响力较大。掌握这些特点和规律,对在改造罪犯工作实践中,灵活地运用法、理、情手段改造罪犯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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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理情 影响力 适用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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