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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司印章罪司法实务问题探究
作者姓名:宋继鸿
作者单位: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检察院,610400
摘    要:本文案例启示:伪造虚构公司、已注销公司的印章,不宜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论处。公司存续期间,伪造因其他事由而失效印章的行为,一般仍构成犯罪。伪造假章的,是否认定为犯罪的关键在于伪造的印章能否使相对人产生认识混淆,只要真假印章所代表的被害公司具有同一指向性,普通大众难以分辨,足以侵犯被害公司商业信誉的,即可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关 键 词:公司印章  伪造印章  问题探究  犯罪嫌疑人  使用行为  管理秩序  工程建设  商业信誉  社会危害性  公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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