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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翻供和被害人不指认的情况下能否认定构成伤害罪
引用本文:王宏平,周宇.嫌疑人翻供和被害人不指认的情况下能否认定构成伤害罪[J].中国检察官,2013(10):79-79.
作者姓名:王宏平  周宇
作者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102600
摘    要:案情]2012年3月13日21时许,张某因分手问题与同居男友任某发生争执,张某持刀将任某左胸部扎伤,因任某受伤后感觉不适,将衣服全部脱掉后躺在床上,后张某报警称自己持刀将男友扎伤。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任某赤裸身体裹一棉被躺在床上。任某称自己没有受伤,并拒绝民警检查其胸部和前往派出所接

关 键 词:民警  翻供  认定  有证据  胸部  入院前  派出所  供述  审查起诉阶段  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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