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斡旋受贿与介绍贿赂的司法认定——钱某贿赂案评析
作者姓名:周铭川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200240
摘    要:本文案例启示:身份或编制不等于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资格。斡旋受贿罪中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指现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现任职务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该罪的成立前提之一是斡旋者与被利用者之间没

关 键 词:国家工作人员  斡旋受贿  受贿罪  共同犯罪  共同受贿  介绍贿赂罪  主体资格  不正当利益  受贿数额  司法认定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