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初探——从审判权角度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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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琦,胡佩佩.未成年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初探——从审判权角度出发[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6(3):108-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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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琦 胡佩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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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刑庭;2.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少年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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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诉讼法》已经专章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在此背景下,如何在审判权框架内进一步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成为未成年人审判领域1应当思考的问题。而未成年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能够体现出该未成年人的行为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能预测出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后的基本表现,如果能在其羁押期间对其进行适当有效的引导,对预防重新犯罪、促进其健康成长均有积极意义。因此,将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具有切实的现实必要性和法律基础,契合了刑法的基本价值理念。要开展此项工作需先构建完整的羁押期间表现评定制度,结合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设定有别于成年人的评定内容、分数设置以及严格的流转途径和救济制度,同时羁押期间表现形成的评估材料应当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最终由法官在一定范围内判定羁押期间表现影响量刑的幅度,同时还要注意共同犯罪等特殊情况,以达到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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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 羁押表现 量刑情节 考量 审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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