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和谐警民关系规范化建设的公共关系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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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福建警察学院办公室;2.厦门市公安局政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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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成果丰厚,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实践中存在规范化不足、制度化缺失的问题,这与警民关系建设没有规范的顶层设计、未能建立稳定独立的组织领导体系有很大关系。从各地公安机关警民关系建设的实践出发,以国外警方的先进经验和全球行政改革的理论为依据,当前警民关系建设应转入规范化建设阶段,应从目前较为粗放的管理方式转入精细化管理阶段,从而实现警民关系建设的组织管理系统化、工作任务具体化、工作机制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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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民关系 规范化 建设路径 警察公共关系 |
On Standardized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olice and the Public via Public Relations Approach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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