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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检察官法治思维的养成——以起诉书的改革为视角
作者姓名:李峣
作者单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制思维框架下的中国法律职业伦理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3BFX007);北京市法学会专项课题(项目编号:BLS(2013)C074)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思维本身具备哲学属性,法治思维有着哲学与法律进一步联结的丰厚意蕴。检察官的伦理是确定的职业伦理,我国刑事起诉书说理性的不足与忽略对检察职业伦理良善目的的实现起着消极的作用。从逻辑到经验、从知}生到理性、从主观到主体、从实体性到生成性这四种哲学思维的方式有助手检察官法治思维的养成。

关 键 词:法治  经验  理性  主体性  生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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