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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防汛总指挥部关于一九五四年防汛工作的指示
摘    要:我省各河现已进入汛期,为了保护农业生产、工业建设、交通运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国家各项建设计划的顺利进行,要求在保证水位下溃堤,这就是水利工作围绕着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而担负的重要任务之一。从一九五三年春洪暴发部份圩堤溃决的教训来看,及时下的认真的作好汛期前的准备工作是战胜洪水的重要关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重视这一工作,为此特作如下指示:(一)各专、县、市应自即日起成立防汛机构,办理防汛工作,并督促所属各区、乡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成立基层防汛组织(如指挥所、大队、中队、小队),凡县与县区与区之毗连地带,在毗连较多地的县区应主动与对方进行协商,建立联防机构,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各级防汛组织应由各级党政首长亲自领导,逐级负责,统一指挥分段防守以明确职责,并将成立情形报部备查。(二)提高警惕严防麻痹大意,应结合总路线宣传加强护堤抢险教育,纠正某些干部和群众认为堤大,涵闸牢固,可以高枕无忧的麻痹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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