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审判依据的审查与适用
——76号指导案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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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国栋.行政协议审判依据的审查与适用
——76号指导案例评析[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3):179-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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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国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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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裁判要旨与裁判理由,我们可以推定,76号指导案例实际上将萍乡市规划局的解释 界定为合同法体系中的强制性规定,并由此将民事合同审判依据的审查与适用框架引入行政协议之诉。但这一界定存在着诸多不能自洽之处。同时,因为误解出让金约定与土地使用权约定的规范属性与效力机制,76号案例也存在着审判思路与实体判决上的重大漏洞。上述缺憾的根源在于未能全面、 正确理解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的行政性首先在于其所交易的国有土地的公共性。对于以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公共资源为交易标的的行政协议所引发的诉讼,其审判依据的审查与适用框架应当置于 公共资源分配法制中,以合法性审查原则为基础加以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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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指导案例 行政协议 审判依据 授权性规范 公共性 合法性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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