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法律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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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永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法律问题的思考[J].今日中国论坛,2007(12):98-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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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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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论坛》 编辑、重庆市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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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乡统筹试验区的设立,政府为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切身利益,根据有关规定和国家基本耕地政策允许农民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公司。因为有限的农村土地被开发和征用,低廉的安置补偿金无法给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和生活的保障。于是,政府允许农民以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以优化集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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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问题 城乡一体化进程 农民收入 城乡统筹 耕地政策 失地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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