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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收取回扣”到底该不该入刑?
作者姓名:钟凯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近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一个令人瞩目的变化是:草案在刑法关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基础上,把商业贿赂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普通医生也将被纳入商业贿赂罪的主体范围。

关 键 词:医生  企业人员受贿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  商业贿赂罪  回扣  收取  《刑法》  工作人员  主体范围  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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