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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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肇星,尹永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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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肇星 尹永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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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
(李肇星),大韩民国代表(尹永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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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2月29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3年7月7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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