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行政规章的行政复议 |
| |
引用本文: | 张龙.论对行政规章的行政复议[J].法制与社会,2011(20):159-160. |
| |
作者姓名: | 张龙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行政复议法》首次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复议制度中来,是我国行政制度的一大突破。但在实践中该项制度存在可复议范围低层次性的缺陷。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行政复议制度更应该和世界法制接轨;扩大行政复议范围是来自理论界和实践界共同的呼声。为顺应这一历史潮流和发展趋势,本文主张将行政规章纳入到行政复议当中来。
|
关 键 词: | 行政复议 行政规章 抽象行政行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