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违约金与定金、损害赔偿的竞合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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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延军 徐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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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连,116023;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连,116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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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违约金具有赔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 ,其责任的确立是否以实际损害和当事人的过错为要件 ,因违约金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对于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及定金的关系是否可以并用 ,也应区分不同性质而作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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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约金 损害赔偿 定金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4)06-0036-02 |
修稿时间: | 2004-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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