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典型通用网址争议案例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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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虎.贸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典型通用网址争议案例点评[J].仲裁与法律,2002(3):122-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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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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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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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质功能作为一项新兴网络名称访问技术的通用网址,像域名一样,同时具有极强的商业标识性,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而对商业利益的追逐必会导致商家对通用网址的争夺。又鉴于注册机构依据国际惯例对通用网址实行“先申请、先注册”的制度,不负责对拟注册的通用网址是否与他人在先权益相冲突作实质性审查。实践中,恶意注册通用网址的现象也就不可避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推出通用网址服务的同时,与贸仲联合建立了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制,以解决因通用网址恶意注册和使用而引发的纠纷,保护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本文在对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制进行简要介绍后,着重对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构贸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2002年受理并已审结的3个通用网址案件逐个进行了点评,并对此类案件审理的原则和特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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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域名争议 争议解决机制 恶意 通用网址争议案 在先权 商业标识 实质性审查 注册 商家 国际惯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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