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时评
摘    要:药家鑫撞人杀人案一审宣判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撞人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去年10月20日夜,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伤26岁女工张妙。发现张在记车牌号,药用水果刀连捅8刀致张死亡。今年3月23日,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药家鑫。

关 键 词:故意杀人罪  时评  中级人民法院  剥夺政治权利  西安音乐学院  一审判决  经济损失  杀人案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