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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江县平原土家族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摘    要:黔府函[2013]174号铜仁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德江县平原土家族乡撤乡建镇的请示》(铜府呈[2013]66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德江县平原土家族乡建制,设置平原镇,镇人民政府驻杉园社区。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关 键 词:土家族  德江县  市人民政府  平原  社会全面发展  行政区划调整  当地经济  批复  同意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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