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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适应
引用本文:廖立地.试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适应[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1(2):42-45.
作者姓名:廖立地
作者单位:盐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摘    要: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江泽民总书记对做好宗教工作明确指出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同时又指出:“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同时又是一个需要解决的实践问题。

关 键 词:宗教  社会主义社会  中国  宗教工作  民族问题  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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