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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程序违法若干问题探析
作者姓名:王文娟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 广东·广州510320
摘    要:行政主体程序违法的认定应遵循两个标准,即“法定程序”标准和“正当程序”标准。行政主体程序违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论是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都不是一概的认定为无效,而是视具体情况而定是否有效。我国在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时也应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针对行政主体程序违法的不同情形和程度,设定不同的责任形式。

关 键 词:行政主体程序违法  法定程序  正当程序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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