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正义观构建的合理性理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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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小力,舒前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正义观构建的合理性理路[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5(2):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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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小力 舒前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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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湖北武汉,430063 2.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南昌,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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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方式有促进社会生产和社会正义的积极作用,也有破坏社会生产和社会正义的负作用。市场经济自身含有的对社会生产的双重作用,与社会制度无关,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决定了它与市场经济的相容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正义观构建的坐标是市场经济中的社会生产。新型正义观建构的合理性思路是,社会主义新型正义必须立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生产,要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肯定市场主体竞争和创造的利益动机,必须对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进行限制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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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新型正义观 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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