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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牵连之诉的离婚案件是否应列第三人
摘    要:离婚之诉讼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变更之诉,当事人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夫妻身份关系,对此,他人既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也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对于单独的离婚之诉,不存在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问题,似无争议。而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所争议的诉讼标的,仅仅是夫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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