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立法渐入佳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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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国栋.职业病防治立法渐入佳境[J].中国人大,2011(22):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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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国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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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大》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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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过初次审议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后,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再次审议。与之前相比,草案二审稿不仅明确了安监部门为地方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强化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还规范了职业病的诊断程序,以及不能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人的救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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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病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立法 卫生监督管理 工作场所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 诊断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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