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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父亲的遗书
摘    要:陶:余在琼已直认不讳,日内恐即将判决;余亦即将与你们长别。在前方,在后方,日死若干人,余亦其中之一耳。死后勿为我过悲。惟望善育吾儿,你宜设法送之返家中,你亦努力谋自立为要。死后尸总会收的,绝不许来,干嘱万嘱。勋九·十四·〔编者注〕据1931年9月19日国民党琼山县政府呈报广东省政府的报告记载:李硕勋同志是于1931年9月5日被杀害的。李鹏父亲的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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