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摘    要: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陆丰市陆丰典当行(原陆丰市典当服务行),住所地: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南堤路68号。

关 键 词: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申请再审  典当行  上诉人  广东省  原告  二审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