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审查程序:破解刑事二审发回重审难题新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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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华武,陈家傲.设立审查程序:破解刑事二审发回重审难题新路径[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5,27(1):5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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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华武 陈家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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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州大学 松田学院,广东 广州,511370 2.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娄底,4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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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现实中刑事诉讼发回重申权被滥用是由于现有监督方式的缺陷,二审法院对发回重审"限定一次"的规避,以及诉讼中程序性控制难奏效等因素造成的。从价值、功能和现实上看,设立发回重审审查程序是另一种路径的可能,既不影响司法效率,也不违背司法独立原则。基于此,从审查的定位、原则、申请人、范围、启动、模式、期限、举证责任方面设计好审查程序,将发回重审权纳入上一级法院监督,将是破解发回重审难题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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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查程序 刑事二审发回重审 新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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