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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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市对国有亏损企业实行“封闭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北京市经济委员会近期公布了《北京市“封闭贷款”试行办法》。凡本市国有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性及政策性亏损等原因,不符合《贷款通则》规定的银行贷款条件,但其所生产的部分产品有销路、有效益、且银行能够对这部分产品的产销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的,则可进行“封闭贷款”。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按照有销路、有效益产品订贷合同和生产进度,确定合理的流动资金需要量,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市经委与贷款银行的联合调查之后,银行再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产品的成本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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