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资人员参加培训提升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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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6月2日,柳州市鱼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办企业劳资人员培训班,辖区131家用人单位共174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监察员结合以往发生的案件及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广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重要条款进行解读,对劳动报酬支付中存在的劳动报酬结构太简单的利弊、每月发奖金与年底一次性发奖金的利弊进行分析,指出了用人单位劳动报酬支付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还现场解答了用人单位提出的关于同一员工应聘同一单位不同岗位可否约定二次试用期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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