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专用性资产投资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基于贵州两个调查案例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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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超 解培源 代美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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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师范学院商学院,贵阳550018;贵州大学经济学院,贵阳5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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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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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增加农业专用性资产投资是稳定投资者农业经营行为、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途径。对贵州省两个调查案例的分析表明:农业专用性资产投资形成的沉淀成本,有效将投资者套牢在农业经营领域,促进了农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也有助于与农民合作社、农户等形成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发挥专用性资产对产业链各主体的辐射带动效应。结论的政策含义在于,通过投资奖补、项目扶持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增加农业经营的专用性物质资产、人力资本、品牌等投资,有助于推动贵州农业高质量发展,但同时要防范解决专用性资产投资不对称可能引发的敲竹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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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专用性资产 沉淀成本 锁定效应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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