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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7家央企将预交国有资本收益4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做好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制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效率,自2012年度起,国资委将先行组织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移动、神华集团、国家电网和三峡集团7家中央企业开展资本收益预交工作。

关 键 词:国有资本收益  国资委  中央企业  中石化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企业改革发展  氧化铁  中海油  申报工作  生产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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