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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法学教育的特点
作者姓名:周少元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安徽合肥230039
摘    要:清朝末年我国近代法学教育起始 ,在政治改良、立宪修律的大背景下 ,法学教育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肩负着强国富民的重任。法学教育以培养实用人才为急任 ,重实用、轻理论。为配合新型法律体系的建立 ,法学教育急速发展 ,在数量上成为清末新式教育的一枝独秀。清政府为加速法学人才培养 ,实行以官办为主的多主体办学 ,教育形式、教学模式、教育内容多样化 ,对近代法学教育体系的建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政治改良  急功近利  盲目发展  开放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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