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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说不能作为我国国际私法渊源之新探
引用本文:刘琪琳.学说不能作为我国国际私法渊源之新探[J].法制与经济,2015(2).
作者姓名:刘琪琳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
摘    要:学说是否是我国国际私法渊源,没有统一的结论。从立法上看,学说不是我国法的渊源,自然也不是国际私法的渊源;从法学理论上看,不能简单地认为学说是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必须先对“学说”和“法律渊源”的含义予以清晰、必要的界定,再从理论上分析;从司法实践上看,学说不适合作为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总之从实然角度看,至少立法和司法上,学说不是我国国际私法渊源;从应然角度看,学说也不应该是我国国际私法渊源。

关 键 词:学说  国际私法  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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