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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四个特征”突出“四个注重”——学习贯彻监督法之浅见
作者姓名:钟昌发
作者单位:瑞金市人大常委会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如何学习贯彻监督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监督工作,笔者认为应该把握“四个特征”.突出“四个注重”。

关 键 词:监督法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学习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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