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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惯法生成的路径及其标准——以雇佣习惯法为例
引用本文:尚海涛,龚艳.论习惯法生成的路径及其标准——以雇佣习惯法为例[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3(5):21-26.
作者姓名:尚海涛  龚艳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4
基金项目: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农民工雇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
摘    要:以雇佣习惯法为例,习惯法的生成路径体现为不同群体间的博弈,而推动博弈进程的是对合作剩余的分配。习惯法的生成标准有三个条件,即满足这三个条件方能说一项习惯法生成了,这三项条件分别是地域条件、时间条件和主体条件。

关 键 词:习惯法  合作剩余  生成路径  生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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