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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1956年农业税征收工作方案
摘    要:国务院分配我省1956年的农业税任务,比上年原定任务增加百分之6强,并且指出可采取合理紧缩减免,适当调整应产量,对原来负担较轻的技术作物,适当增加其负担和用其它适当办法来完成任务;同时要求进行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为推行新农业税法创造条件。为了保证完成中央分配我省的农业税庄务,并在农业税征收政策上适应合作化后的新情况,兹决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面推行按社计征、按社减免的办法,并以适当紧缩灾款减免、实行棉田加征的办法,保证征收任务的完成,平衡粮田棉田的负担;同时相应地简化征收手续,改进牧业务。兹将1956年农业税工作方案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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