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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社会责任论
作者姓名:王京
作者单位:北京市公证处
摘    要:小到个人,大到组织,都是社会一份子,具有社会属性,都对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让社会的每一个份子都意识到自己身负的责任,并自觉地承担起来,建立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同价值观。公证机构不仅是社会的一份子,更是政府职能的社会承担者,如何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社会管理职能,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现阶段整个公证行业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关 键 词:社会责任论  公证机构  构建和谐社会  社会管理职能  共同价值观  社会属性  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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