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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主体作用
引用本文:宋喜林.充分发挥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主体作用[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6(3):50-51.
作者姓名:宋喜林
作者单位: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贵阳,550028
摘    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明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20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庞大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强化政府主导,全党全社会的合力联动,更需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建设社会主义进程中,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受益者,也是新农村的建设者、管理者和维护者,只有始终相信农民群众,依靠农民群众,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新农村建设才会有巨大的力量源泉。

关 键 词:新农村  农民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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