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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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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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文件穗环规字[2019]2号各区环保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告》(穗环规字[2017]5号)自2019年3月1日废止,不再执行。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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