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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从宽规范化初探
作者姓名:简琨益 魏雯博
作者单位: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在得减主义模式下,法官对自首犯是否从宽处罚拥有决定权,但这种决定权的使用不应随意而武断,它应当被规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对于自首犯,无论自首动机如何,无论犯罪情节怎样亦无论悔罪态度好坏,只要其客观上有自首行为,原则上应当予以审慎地轻判。只有犯罪前预谋自首,妄图钻法律空子,逃避惩罚的自首犯,在经过确凿证据证明之后才能排除从宽的适用。

关 键 词:自首  从宽处罚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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