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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记南京市政协委员、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洪
引用本文:王长才.尊严-记南京市政协委员、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洪[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3(2):52-53.
作者姓名:王长才
作者单位:民进南京市委会调宣处处长
摘    要:律师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新兴职业,社会经济生活越发达,人们的法律意识越强烈,律师业就越兴旺。 成功的律师一定是高收入者,但高收入的律师并不一定是成功的,优秀的律师知道什么样的钱是不能拿的。律师的天职是维护当事者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优秀的律师是从两者一致的立场出发的,义利相当,维护社会生活中的司法公正,维护社

关 键 词:南京  律师  刘洪  成长历程  人格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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