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理论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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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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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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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国家赔偿法》的混合法性质,应对现有国家赔偿范围进行扩展,可将立法赔偿、军事赔偿、抽象行政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的劳动权、受教育权等非人身财产权造成的侵害纳入国家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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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赔偿 抽象行政行为 立法赔偿 军事赔偿 |
文章编号: | 1005-460X(2004)02-0053-03 |
修稿时间: | 2003-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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