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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信息公开”时代
作者姓名:本刊编辑部  阿计
作者单位:《江淮法治》特约撰稿人
摘    要:倘若你是一位中国公民。想到政府机关了解一些重要信息,哪怕是以往一些极其“敏感”的“内部机密”。只要没有逾越法定限制。政府机关都必须提供,否则,你可以上法庭告它!这曾是许多人想都不敢想的假设。但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变为法定的事实。这一深刻的变迁,正是缘于从这一天起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 键 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机关  中国公民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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