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入罪标准特殊化的障碍及其破解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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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成年人入罪标准特殊化,既是基于未成年人自身特殊性而在立法层面上为其提供最大程度保护的关键所在,也是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少年司法制度的核心环节。为了避免对现有司法体系造成过大冲击,也避免对立法资源的浪费,可以采取在刑法典中设立专章的形式规定未成年人入罪标准。对未成年人常见罪名进行试点立法,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构罪要素,包括构罪主体要素、构罪主观要素和构罪客观要素。在对未成年人入罪标准特殊化的同时,也应当为未成年人犯罪在整体上设置较为轻缓的刑罚体系,但在量刑上应当避免基于未成年人这一特殊要素进行重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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