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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道德入法引尴尬
作者姓名:周竟  糜晓燕
摘    要:百善孝为先。常回家看看无疑是孝敬父母的最基本方式,但将之写入法律草案,敬老义务居然要寻求法律来约束,其间的尴尬令人反思。今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常回家看看被写入草案。草案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

关 键 词:老年人口  用人单位  道德义务  老年人权益  法律保护  精神需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  空巢老人  人口老龄化  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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