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主体资格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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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裴广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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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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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0年5月7日所作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10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追诉。但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公布以来,在司法界和学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主体资格的认定.一直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这些模糊认识直接影响对这一类案件的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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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主体资格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追诉标准 刑事案件 模糊认识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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