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6部门关于改进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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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晋退役军人发〔2022〕40号各市退役军人局,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社局、国资委,省直各单位、中央垂管驻晋各单位、省属各大型企业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为进一步完善安置措施,健全安置机制,切实做好全省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真正把党和国家关心关爱退役士兵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和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结合新时代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现就进一步改进退役士兵安置办法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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