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产业振兴中政府元治理的作用机制研究——基于豫东A县的个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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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艺,李霖.乡村产业振兴中政府元治理的作用机制研究——基于豫东A县的个案分析[J].地方治理研究,2022(3):54-6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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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艺 李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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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2.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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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村产业振兴有助于聚合农村产业发展要素,挖掘农村发展潜力。以元治理理论为指引,能够更好地剖析政府的作用机制,厘清产业发展中各种治理模式的功能定位与相互关系。政府作为元治理主体,通过制定规范、夯实基础、构建平台、协调引导等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为实现科层、网络、市场等方面的协同做出了努力。但科层主体的过度干预和其他主体的参与不足造成了依附性合作、同质化发展的局面;政府职能的缺位与各产业主体的集体行动困境导致农户并未充分享受到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红利;乡村人力资源的匮乏和信息资源的碎片化阻碍了产业振兴的进程。未来政府应从重塑价值认同、规范合作秩序、统筹要素配置等方面着力,以高效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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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村振兴 产业振兴 元治理 政府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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