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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行业业务指导职能的实现途径与完善
引用本文:常密菊.公证行业业务指导职能的实现途径与完善[J].中国公证,2007(1):7-9.
作者姓名:常密菊
作者单位:中国公证协会
摘    要:近年,随着公证机构从行政职能部门改制为自主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法人,最初由行政部门进行公证业务指导的单一模式已经发生转变。针对我国目前公证行业的现状,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公证业务指导体系已经成为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从追溯我国公证业务指导发展的历史沿革入手,力图从担当公证业务指导的主体、指导的形式与手段、被指导对象以及几种实现途径各自的优劣等几方面,对公证业务指导可能的实现途径作一分析,并结合国外成熟做法提出个人观点。

关 键 词:公证行业  业务指导  指导职能  行政部门  事业法人  民事责任  职能部门  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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