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行业业务指导职能的实现途径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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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密菊.公证行业业务指导职能的实现途径与完善[J].中国公证,2007(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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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密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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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公证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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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随着公证机构从行政职能部门改制为自主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法人,最初由行政部门进行公证业务指导的单一模式已经发生转变。针对我国目前公证行业的现状,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公证业务指导体系已经成为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从追溯我国公证业务指导发展的历史沿革入手,力图从担当公证业务指导的主体、指导的形式与手段、被指导对象以及几种实现途径各自的优劣等几方面,对公证业务指导可能的实现途径作一分析,并结合国外成熟做法提出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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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证行业 业务指导 指导职能 行政部门 事业法人 民事责任 职能部门 公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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