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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胎儿权益的民法保护
作者姓名:杜卉卉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胎儿的权利保护在我国立法中很不充分,应扩大对胎儿民事权利的保护范围,在健康权、继承权、抚养、损害赔偿、受遗赠权以及程序法上作为诉讼主体的权利等方面予以确认。同时,立法上应对胎儿民事权利保护的方式作较为详细的规定。

关 键 词:胎儿  权利范围  保护方式
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8/09-0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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